盐百东祥商厦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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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书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本超市积极参加“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此,本超市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严格食品安全自查。加大对食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各岗位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严控食品采购来源。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质量安全可靠可控,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合法。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公示检测结果。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采购无合法来源或无法追溯来源的食品。

四、严控食品销售过程。按照规范开展食品贮存、销售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控交叉污染;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始终处于标签标识或标准要求的温度环境;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销售。不销售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销售未经任何防护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不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定期清查规定,及时处置下架退市食品。

五、严格员工健康管理。认真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督促员工保持个人卫生,按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上岗工作;确保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持健康证上岗、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六、严格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无异味。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超市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希望我们的努力与诚心,助力实现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监督与投诉联系人:白丽玲

联系方式:

承诺人:东光县盐百商厦有限公司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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