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雾试验标准及试验方法详解
盐雾试验是一种常见的环境试验方法,用于评估材料和产品在盐雾环境下的耐蚀性能。这项试验要求将试验样品放置在模拟海洋盐雾环境中,通过喷洒盐水溶液来模拟海洋气候条件,评估材料和产品在这种恶劣环境下的性能表现。
/盐雾试验的国家标准试验溶液
1.1氯化钠溶液配制
本试验所用试剂采用化学纯或化学纯以上的试剂。将氯化钠溶于电导率不超过20μS/cm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其浓度为50g/L±5g/L。在25℃时,配制的溶液密度在l.~l.范围内。
1.2调整pH
根据收集的喷雾溶液的pH值调整盐溶液到规定的pH值。
1.2.1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
调整按1.1配制的盐溶液的pH值,使其在6.5~7.2之间。pH值的测量可使用酸度计,作为日常检测也可用测量精度为0.3的精密pH试纸。溶液的pH值可用盐酸或氢氧化钠调整。
喷雾时溶液中二氧化碳损失可能导致pH值变化。应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将溶液加热到超过35℃,才送入仪器或由新的沸腾水配制溶液,以降低溶液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可避免pH值的变化。
1.2.2乙酸盐雾试验(AASS试验)
在按1.1制备的盐溶液中加入适量的冰乙酸,以保证盐雾箱(见2.2)内收集液的pH值为3.1~3.3如初配制的溶液pH值为3.0~3.1,则收集液的pH值一般在3.1~3.3范围内。pH值的测定用酸度计,作为日常检测也可用测量精度为O.1的精密pH试纸。溶液的pH值可用冰乙酸或氢氧化钠调整。
1.2.3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
在按1.2.2制备的盐溶液中,加入氯化铜(CuCl2·2H2O),其浓度为0.26g/L±0.02g/L(即0.g/L±0.g/L无水氯化铜)。溶液的pH值调整方法与1.2.2相同。
盐雾试验的国家标准试验设备
1.1用于制作试验设备的材料必须抗盐雾腐蚀和不影响试验结果。
1.2盐雾箱的容积不小于0.2m3,最好不小于0.4m3。箱顶部要避免试验时聚积的溶液滴落到试样上。
1.3加热系统应保持箱内温度达到5.1规定。温度测量区距箱内壁不小于mm,并能从箱外读数。
1.4喷雾装置包括下列部分:
A)喷雾气源:压缩空气应通过过滤器,以除油净化;然后进入装有蒸馏水的饱和塔湿化,其温度应高于盐雾箱内试验温度。最后通过调压阀进入喷雾器,压力应控制在7OkPa~17OkPa范围内。
B)喷雾系统:由喷雾器、盐水槽和挡板组成。喷雾器可用一个或多个。可调式挡板能防止盐雾直接喷射到试样上。喷雾器和挡板放置的位置对盐雾均匀分布有影响。
C)盐水槽:为保证均匀喷雾,应有维持一定液位的装置。调节喷雾压力、饱和塔水的温度和挡板位置使箱内盐雾沉降量和收集速度符合5.3规定。
1.5盐雾收集器:箱内至少放二个收集器,一个靠近喷嘴,一个远离喷嘴。收集器用玻璃等惰性材料制成漏斗形状,直径为10cm,收集面积约80cm2,漏斗管插入带有刻度的容器中,要求收集的是盐雾,而不是从试样或其他部位滴下的液体。
1.6使用不同溶液做试验之前,必须彻底清洗盐雾箱。在放入试样之前,设备至少应空运行24h,必须测量收集液的pH值,以保证整个喷雾期的pH值在规定范围内。
1.1试样的类型、数量、形状尺寸,根据被试材料或产品有关标准选择,若无标准,有关各方可以协商决定。
1.2试验前试样必须清洗干净,清洗方法取决于试样材料性质,试样表面及其污物清洗不应采用可能浸蚀试样表面的磨料或溶剂。试验前不应洗去试样上有意涂覆的保护性有机膜。
1.3如果试样是从工件上切割下来的,不能损坏切割区附近的覆盖层。除另有规定外,必须用适当的覆盖层如油漆、石蜡或胶带等对切割区进行保护。
1.1试样放在盐雾箱内且被试面朝上,让盐雾自由沉降在被试表面上,被试表面不能受到盐雾的直接喷射。
1.2试样原则上应放平。在盐雾箱中被试表面与垂直方向成15°~30°,并尽可能成20°,对于不规则的试样(如整个工件)也应尽可能接近上述规定。
1.3试样可以放置在箱内不同水平面上,但不得接触箱体,也不能相互接触。试样之间的距离应不影响盐雾自由降落在被试表面上,试样上的液滴不得落在其他试样上。对总的试验周期超过96h的新检验或试验,可允许试样移位。
1.4试样支架用玻璃、塑料等材料制造,悬挂试样的材料不能用金属,而应用人造纤维,棉纤维或其他绝缘材料。
1.1中性盐雾试验和乙酸盐雾试验的盐雾箱内温度为35℃±2℃。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的盐雾箱内温度为50℃±2℃。在试验过程中、整个盐雾箱内的温度波动应尽可能小。
1.2在盐雾箱内已按计划放置好试样,并确认盐雾收集速度和条件在规定范围内后,才开始进行试验。
1.3盐雾沉降的速度,经24h喷雾后,每80cm2面积上为l~2ml/h;氯化钠浓度为50g/L±5g/L;pH值的范围是:中性盐雾试验为6.5~7.2,乙酸盐雾试验为3.1~3.3,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为3.1~3.3。
1.4用过的喷雾溶液不得再用。
1.5试验期间的温度和压力应稳定在规定范围内。
2试验结果的评价
试验结果的评价标准,通常应由被试材料或产品标准提出。一般试验仅需考虑以下几方面:
a)试验后的外观;
b)除去表面腐蚀产物后外观;
C)腐蚀缺陷如点蚀、裂纹、气泡等的分布和数量,可按照GB、GB、GB/T的附录C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定;
d)开始出现腐蚀的时间;
e)重量变化;
f)显微镜观察;
g)力学性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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