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按照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辽宁省红十字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全力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I)、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符合GBI)、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二)消毒类用品
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ml/瓶)、抗菌洗手液(ml/瓶)、泡腾消毒片(片/瓶)、一次性医用消毒巾(片/包)、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ml/瓶)。
(三)医疗设备
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
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3)除上述物资外,其他物资捐赠原则上暂不接收。原则上暂不接收境外捐赠。
物资捐赠联系-23447167-
二、接收爱心捐款的账户
在线捐款
汇款请注明“疫情捐款”
2.通过银行捐款
户名:辽宁省红十字救助基金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
账号:
汇款请注明“疫情捐款”
3.通过邮局捐款
收款人:辽宁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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