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盐城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六)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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